近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完善稳定普惠的产业支持政策、推动提升企业经营水平、畅通信息沟通反馈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12条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意见》不仅提出全面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思路和措施,还针对一些现有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针对现有政策落地实施中的“最后一公里”,给出了维护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利益,可操作性强的具体规定。
建全公平开放市场规则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意见》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出台,主要是向社会释放国家全力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展的信号。这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能源资源环境研究所所长毛涛看来,《意见》最大的亮点是通过开放重点行业市场、实施普惠的产业政策、推动提升企业经营能力、畅通信息反馈渠道等政策举措,为破解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展面临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障碍提供全方位的政策保障,使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优势互补、良性竞争、配套发展。
“《意见》的出台,主要是为进一步优化节能环保产业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公正参与竞争,推动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毛涛说。
“从整体来看,《意见》提出要建立市场化机制,对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全面开放,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为民营节能环保企业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认为,《意见》中“各地不得以签署战略性合作协议等方式,为特定企业在招投标中谋取竞争优势”的表述,再次强调各个市场竞争程序的公平,具有显著的意义。
薛涛还表示,《意见》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展的一个目的,就是激发民营企业市场活力,带动更多的就业。同时,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就像“鲶鱼”,可以促进国有企业提高效率。
破解融资难
近年来,受国家金融降杠杆及PPP项目风险严格管控影响,不少相关企业因融资难而出现经营困难,环保类企业同样如此。业内人士表示,缺钱让不少节能环保民企陷入经营困境。
“受去杠杆、融资环境趋紧、PPP项目清库等影响,与国有企业相比,一些民营节能环保企业融资更难、融资成本更高。”薛涛认为,这是因为国有企业有良好的信用,而民营企业信用相对较低,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倾向于满足国有企业融资需求。
毛涛表示,由于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参与的工程类环保项目通常面临回报率低、风险大等问题,金融机构大多不愿意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其项目建设。
为此,《意见》提出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绿色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拓宽节能环保产业增信方式。同时,针对民营节能环保企业资金链出现的问题,地方有关部门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搭建交流平台,促进资管公司、投资基金、国有资本等积极参与民营节能环保企业纾困。
重在落实
随着政策倾斜,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有机构预测,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预计达10万亿元。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要让政策真正取得实效,重在抓落实。
薛涛表示:“《意见》出台的出发点是好的,重点在于如何落实《意见》中各项政策举措。特别是《意见》提出各地不得以签署战略性合作协议等方式,为特定企业在招投标中谋取竞争优势。这条举措能不能落地,业内都在议论。”
薛涛建议,相关部门要制定推动《意见》落实的具体措施,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帮助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平稳发展。同时,民营节能环保企业要在短板上要“收缩”,在长板上要充分发挥。“短板就是融资等方面,长板就是技术研发。坚持技术研发好的企业,还是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的。”
“《意见》虽然明确给予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多方面的制度保障,但是关于招投标、绿色金融、承兑汇报等规定还过于笼统,难以落地生效。”毛涛建议,尽快出台配套方案,进一步细化金融、招投标等关乎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展的相关规定,使《意见》具有更强的操作性,让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